首尔没有雨期

梦像发烧一样滚烫

李马克/皆大欢喜

第一人称 BE预警



今天同在一个咖啡店打工的同事摸鱼的时候跟我吐槽,这次放假回去恐怕凶多吉少,在考虑要不要租一个男朋友带回去应付催婚。


我听着失了神,想起近几年回家总会有亲戚有一搭没一搭地提起,珍妮什么时候结婚啊?什么时候生孩子啊?赚了多少钱?


我继续擦着桌子。


“那就跟他们说,我不想结婚,我不想生孩子,我不想伤害自己,我要过自己的人生。”


我至今忘不掉同事看向我时不可思议的表情,她把撑着脑袋的手放下,神秘兮兮地凑近我小声说,不是吧?我是就说说,你真的打算这辈子一个人过了?


那一刻我突然深深意识到,不是所有女孩都有勇气和底气说出上面那些话,也并不是所有人都执意要独行江湖。


于是我闭上了嘴,我知道有些话不该再多说。



店里有个常客,是从温哥华过来的留学生,他叫李马克,他说就这里的咖啡比较符合他的口味,我不太了解,点点头说可能吧,可能是加拿大来的咖啡豆吧。


第一次认识的时候他穿着连帽卫衣加牛仔裤,看起来很大学生的穿搭,一个人坐在靠窗的位置,边喝边眯眼看看窗外,十分岁月静好。


后来李马克经常光顾咖啡店,我们也成了能说上几句话的关系,他很开朗很爱笑,和第一次见面的样子几乎不同,后来我才知道,原来那天下了初雪,他只是想温哥华了。



“想家”这个概念在我的意识里需要很长时间才能有一次,或许时间能倒流几年,当我还是初高中生需要借宿而离家的时候,我会时常想念那个平凡的一小方屋子。


时过境迁,不知不觉我已脱离了那样的日子,但我仍然能够感受到他解释时自己的鼻子也跟着酸涩,这个经历是我为数不多能和李马克共情的瞬间,我们不是太合拍。



他推开店门进来的时候总是带着笑意,然后一眼锁定下意识抬头的我,一只手插进裤兜,另一只手自然大方地抬起和我打招呼。


就像相识很久的朋友一样。


那时我的耳边总会响起他第一次过来跟我打招呼的声音,“Hi, I'm Mark.” 很好听,让我想起看过的美式情景剧。


马克是不太会用言语表达的人,害羞的时候会不自觉挠挠后脑勺,小动作很多,同事笑他也是二十打头的人了,怎么还跟毛头小子一样。


他脾气很好,也跟我们处成了朋友,不太在意这样的玩笑,再笑的时候会看向我,我大大方方地看回去,并不觉得有何异样。



下雨天店里人少,但遇见之后马克好像没有在这样的天气里缺席过,这时他会带上专业书和笔记本电脑依旧找个靠窗的角落坐,因为不忙,我和同事也能和他坐在一起聊几句天。


“还是下雨天好,这里安静。”


李马克扬了扬手里的专业书,表示他在这里能更好地看进去。我看着封面的设计,心想原来他是学计算机的。


同事不解,“可是应该图书馆更安静吧?而且到学校里的图书馆怎么也比到我们这个小咖啡店更快诶。”


马克总是亮晶晶的双眼里有一瞬间的动摇和闪烁,他几乎不会藏心事,是别人说的那种什么都容易写在脸上的人。


这是我第一次见他慌乱,差点语言系统紊乱,连忙摆摆手说道,“想来看看你…们…嗯。”


没有人质疑他说的话,因为或许我们是他在这个人生地不熟的异乡里好不容易结识的友人,因为李马克是很真挚的人,所以合情合理。



那天之后我有很长一段时间没再见过他,转冬了,喝咖啡的人只增不减,我自己也忙得不可开交,一边做咖啡店的兼职,一边紧赶慢赶地写稿交稿,那起步三千字的东西让我时常抓狂又始终着迷。


某天店长说要增强竞争力,不知道什么时候弄好了一个专雇人唱歌表演的小吧台,我对那方面不怎么感兴趣,直到有天说好来唱歌的人临时有事不能走开。


我目睹了店长打了一个又一个电话,大概是在询问请求谁能来支援支援,结果都不甚了了。



然后我见到了好久不见的李马克,他好像瘦了,染了头发,我感叹上一次见他还是可以穿短袖的季节,现在他都穿上毛衣了。


他依旧喜欢害羞的时候挠挠后脑勺笑笑,我心想再不见到他就要以为发生什么事了,扬着标准的服务笑容问他要喝点什么。


“冰美式。”李马克很直爽。


我移动鼠标的动作犹豫了一下,本着关心朋友的心情试探性地说,“可是今天很冷哦。”


他很明显地愣了一下,脸上挂着的笑渐渐定住,转过半张脸看向店外,喃喃自语,“是啊,今天很冷来着。”


但他最后还是坚持点了一杯冰美,在等待的过程中找不到人来顶替的店长走到我身旁无奈地叹气,她很年轻,才三十出头,也很好说话,跟店里员工关系都很不错。


看她丧气的样子,我笑了笑,“店长,不要太懊恼了,找不到也没关系,放点轻音乐代替一下也是个解决办法。”


她摸摸下巴,有些犹豫,“可是…唉…”


李马克就站在收银台前,我抬头准备问他是打包还是在这里喝,刚张了张口却听到他带着几分期待的语气问,“店长你好?不好意思,请问是那里缺人吗?”


他指了指另一边的吧台。


店长上下打量打量他,与同样感到困惑的我对视一眼,点点头说是,然后只见李马克腼腆一笑,“我可以试试吗?”



去解手的同事回来时眯着眼睛看那边吧台上唱歌的人,凑到我耳边,“你看那个人像不像李马克?”


我没回答,默默收回看他的视线,和同事互相对视一眼,微笑着点点头。


同事静默了大概有两三秒,有些不敢相信地捂住嘴巴,看看我又看看他,用夸张的口型说,“真的啊?”我也用口型回她,“真的。”


她摇摇头,“是不是学习好的人一般也多才多艺啊…不过他还有这技能居然也不告诉我们,你说追他的人是不是很多啊,还有…”


同事的声音在我脑海里慢慢变模糊,眼前是借来吉他正在弹唱的李马克,一瞬间什么杂音都不见了,只有他温暖的嗓音在这个寒冷的冬日洋洋洒洒地跑进心里。



《A Thousand Years》


他修长的手指有条不紊地弹着木吉他,喉咙里蹦出一个又一个连贯的发音圆润的英文。


One step closer

I have died every day waiting for you

Darling don't be afraid

I have loved you for a thousand years

I'll love you for a thousand more


我不知道自己到底看着他唱了多久,只知道当有客人进来而我反应过来的时候,外面久违地下起了今年第一场大雪。


下雪了,李马克。


我心里的第一反应是他,然后下意识往他那个方向看去。下雪了,我心里又重复了一遍,你也开始想家了吗,也会想回温哥华吗。


他好像感应到一般突然抬眼看我,这时已经接近歌曲的结尾,我笑着抬手给他竖了个大拇指,他的指尖拨下最后一弦,朝我比了个剪刀手算作回应。


李马克还是那个容易害羞但十分真挚的李马克,从吧台下来拿走他的那杯冰美式后他的脸颊迅速升温,简单来说就是脸红了。


“你做得很棒,马克啊。”我笑笑,有一刻很想摸摸他染发后毛绒绒的脑袋,“谢谢你解了我们店长的围,也谢谢你给我们店吸引来了这么多客人。”


我朝他眨眨眼睛,仿佛这是一件秘密的事,他不好意思地一笑,看了看时间对我挥挥手say goodbye,“学校有点忙,下次见。”



再见面的时候李马克反常地穿上了西装。


那天我和同事聊着写作时候的所见所闻,惊异于昨天收到评论才知道那么多人对书里的女性角色这么苛刻,即使是女配也几乎不能容忍一点点人设里的心狠手辣。


我还想再说点什么,就在那时李马克带着一朵玫瑰花推开了店门。



今天准备唱《Somewhere Only We Know》吗?我打趣道。李马克看起来有些紧张,双手捏着玫瑰花的花柄,挑了挑眉,睁圆了眼睛,发出一个疑问的语气词。


“是《小王子》的主题曲,”我站起身来,示意他衬衫领子没有理好,“让我看看,是小王子带着他的那朵玫瑰来啦?”


我并不完全知道李马克那时在想什么,大概是在做心理建设,因为下一秒,他向我递出了上面还沾着水珠的玫瑰,“是送你的。”


我垂眸看着那朵玫瑰,努力回想难道今天是什么特别的日子,愣愣地接过。


“谢…谢谢…”


我这才注意到他已经把头发染回原来的黑色,还做了造型,把头发梳开露出了额头,搭配着黑西装黑衬衫。


那一刻我突然明白了什么,只敢在心里暗想,明明也就是相识了一年左右,怎么感觉他已经成长了很多次了。要说是什么变化了,那就是李马克从男孩成长为了男人。



“今晚有空吗?”他还是有些紧张。


我想,这大概是不可避免的。很久之前面对情窦初开的那种朦胧感情我会不知所措,一点点小动静都能在我心里掀起巨大的波澜。


而现在,我能感受到自己的平静,我抬起头对李马克笑笑,诚实地点点头说有。


但没有想到他把见面的地点约在了海边。我哭笑不得,看看窗外飘着的雪花,仔仔细细把围脖围好了才下出租车。


零下几度的天气,他穿着单薄的西装立在海边,海风大得能吹乱他喷了发胶的头发,我一路小跑过去,视线总不是清晰的,有一瞬间我恍惚认为我又见到了刚认识时候那个格外青涩的李马克。



他听到了声音,看我把全身裹得紧紧的样子免不了有些慌乱地问我是不是很冷,一边将要脱下外套,我怀疑他还想把外套给我,于是赶紧伸手制止了他。


“我穿得很多,倒是你,冷不冷啊?”


他默默收回了方才的动作,愣愣地点点头说好,也没回答我的问题。情绪不太对,我注意到,于是先开口说我们边走边说吧。



“你怎么啦?明明是你要约我出来的,怎么现在自己兴致不高?”


李马克沉默了一会儿,“我要离开了。”


“哪儿?”

“这里。”

“…嗯?”

“我要提前离开这里,回温哥华了。”


我点点头,有一点出于对朋友的不舍,但我自己知道,就跟在咖啡店时收到玫瑰的心情一样,是很平静的,很平静地接受了这个事实。


“是在这里遇到什么不好的事了吗?”

“没有。”


李马克很快又接上,“之前,我有挺长一段时间没有见你,就是在跟家人商量这件事。我在那边有一个从小认识的女孩,他们叫我回去相处一阵,能说好就恋爱,然后结婚。”


他的语气越听越不对劲,我试探着开玩笑说道,“原来你也会被催婚啊。”


他没有回应,低下头去不知道在想什么,我叹了口气,拍拍他不知什么时候变得宽厚的肩膀,不算安慰地安慰说。


“那也挺好啊,你想结婚吗?如果那个女孩也喜欢你的话,就试试吧。”


他看我一眼,张了张嘴,我猜他下一秒要说些反驳的话,因为我承认自己也是个在情感上对帮助别人是一知半解的人,刚刚说的话的确有逻辑不通的地方。


果不其然,李马克有些着急地说,“不是她喜不喜欢我的问题,我…”


他顿了顿,我几乎猜到他想说什么。


“我根本就不想喜欢别人,我喜欢你。”



我喜欢你。


最常用最普通而最直接最有震慑力的表白话语,我没有想过这样甜蜜的话有朝一日也会被放在自己身上,又或者换句话说,我没有想过把这句话放在我身上的人是李马克。


他说完,我们不约而同地停下了脚步,仿佛所有空气里漂浮的粒子都被按下了暂停键,只有李马克疯狂跳动的心脏和我心里难以掩埋的波澜是鲜活的。


“我喜欢你,真的,很久很久了。”他的语气越是诚恳,我越是感到喉咙一阵酸涩。


我扭过头去不看他,看着退潮后略显平静的海面,风还是很大,雪已经不下了,我想这要是白天来应该会很漂亮,但很远的灯塔照过来的光告诉我好像现在这样也不错。


我叹了口气,无事发生般给了李马克一个拥抱,露出一个自觉大方的微笑。


“太晚了,回家吧。”



我喊着“爸妈,我回来了”进到家里,没想到这么早就有亲戚过来做客,确认了一下这是哪个很久没见的阿姨,礼貌性地笑着点点头。


阿姨笑着说些客套话,夸我长大了又漂亮了,我洗完手出来说没有阿姨漂亮,很久没见了吧,差点没认出来,因为啊完全看不出是哪个年龄段的,太显年轻了。


我自认深谙那些哄长辈开心的话,一通说完只见哄堂大笑,我用餐巾纸擦着手上的水珠,心里默念还有几秒这位许久不见的亲戚就要问起那些人人不想应对的问题。


“啊对了,珍妮啊…”


“妈,春联贴了吗?”

“啊?没呢,晚点贴,怎么了?”

“我帮你贴吧,放在哪里了?”

“在那儿,你说说你,这么着急干嘛…”

“嗨呀,想帮你们忙也有错了?”

……



我把即将要贴的春联拿出门外,由于父母都在陪亲戚喝茶聊天,这个任务我就自己接下。


走出家门后我松了一口气,心想那些表明立场的话很早之前就跟爸妈说过了,只是不想字字句句地重复然后再接受各种各样怪异的眼神。


“我帮你们贴春联,你们帮我应付亲戚的七七四十九九九八十一问,也很公平吧。”


回到老家的同事给我发来了信息报备一切平安,我快速回复她收到,然后突然想起远在温哥华的李马克。


他怎么样了呢?也一切都好吧。


我笑笑,不打算再想他,拿起要贴的春联,开始工作。


岁通盛世家家富

人遇年华个个欢

皆大欢喜



文/天行者

ps:春联内容是百度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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